各相关学院: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启动2019年度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我校正式录取的2018级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博士研究生;2017级学制为4年尚未获得校院科研项目资助的博士生亦可申请,但要确保在毕业前能够按时结题。 2.申请人取得的科研业绩指标以近五年来以第一作者完成的各类学术成果为准。 3.已经获得学校博士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博士生不得再此申报本项目。 二、项目经费额度 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周期为2年,今年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3月,结项时间为2021年4月。今年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拟立项10项,每项资助金额1.5-2万元。 三、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学院领导和导师要加强对申请者的资格及项目申报书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核,尤其是加强对项目申报书的内容进行政治审查,确保研究方向可行,能够按期结题。2019年3月26日前,各学院须将项目申请书6份(见附件2,须套印)、项目汇总表1份(见附件3),以及申请书、项目汇总表相应电子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处管理科。每个博士点学院限报5项目,请择优推荐。 四、评审答辩安排及要求 研究生处拟定于4月初在温泉校区安排项目答辩。申请项目主持人须制作6分钟PPT进行汇报,内容包含项目的研究意义、创新点、实施计划等,并提前做好相关答辩准备。在外地交流的博士生需提前向研究生处申请,委托项目成员代为答辩。 联系人:刘化重 联系电话:4112159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博士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doc 研究生处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