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3 浏览次数: 520

各学院及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17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将于2017614日上午10:30(京时)在温泉校区昆仑讲堂举行。为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会人员

校领导、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各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辅导员)2017届全体毕业研究生、部分学生家长代表。

二、入场时间和座次安排

1.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在614日上午1000到温泉校区昆仑讲堂,并穿好导师服,10:20在主席台(第二、三排)就坐。

2.各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导师代表、带队老师、全体毕业生于614日上午 930(京时)在温泉校区昆仑讲堂指定入口处排队入场,940(京时)前入场完毕,9:40(京时)播放学校宣传片,10:05 (京时)开始观看毕业生纪念视频。需要强调的是:观园路已经开始封闭施工,道路非常拥堵,建议昆仑校区的学院提前至8点钟出发,以免影响后面的典礼仪式。

3.昆仑校区毕业研究生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车辆运送至温泉校区,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关安全管理责任。

4.参加毕业生典礼的导师和毕业生亲友1000前须入场完毕,在现场按指示牌在规定区域就座。由于场地有限,每个学院请派代表参加。毕业生亲属车牌号已经报送保卫处,开车的亲属需要配合学校门口保卫处的检查。为了安保的需要,请各学院秘书提醒导师和毕业生亲属不要带包入场。家属车辆停放位置在23教学楼侧面道路两边,请在规定区域停车。

5.中间片区第一排为导师和学院领导席,第二排为研究生秘书席,中间片区最后二排和附加一排凳子为亲属席,请在规定区域就座。具体座次见附件。

三、典礼现场工作安排和要求

1.各学院组织要求: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组织协调好本学院参加典礼毕业生入场。

2.秩序维护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辅导员)须随学院毕业生就坐,并做好学生的会场秩序管理工作,典礼期间不允许随意走动,并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2)在主席台接受完学位授予的学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根据指引返回原区域就坐,在全部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统一退场。特别强调,学位授予仪式未结束,所有参加学位授予的毕业生不允许离场,要保证会场井然有序。

3)为节省时间,学位授予期间只允许博士生家属献花,不允许硕士毕业生亲友上台献花合影,请亲友团自觉遵守典礼现场秩序。

4)为了场地安全需要,不允许参会师生携带包、饮料、零食等物品入场,严禁师生戴头巾或宗教服饰入场,参会人员要配合保卫人员的开包检查,并注意爱护设施,保持场地清洁。

5)遇到紧急情况,按进场顺序快速撤离,并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3.照相安排:典礼进行期间,学位授予仪式现场照相工作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历史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外国语、教育科学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以上学院需要各提供一台相机(提前充好电,准备好备用电池),并安排一名照相水平较高的老师或学生负责现场照相,为毕业生留下美好的记忆,照片和录像视频请于615日报送到研究生处管理科,供各学院拷贝。为了保证照相的质量,请各学院将照相学生名单于612日上午报研究生处管理科,指定的老师或学生于周二(613日)下午15:00到温泉校区昆仑讲堂接收培训。

4.学位授予环节要求:本次学位授予仪式发放是学位证书封面,请毕业生照相时不要打开。

5.着装要求:参加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的所有毕业生须内着正装(内穿衬衣),外穿学位服入场。

6.亲友参会要求:毕业生亲友参加毕业典礼的,需要向研究生处申请。请各学院提前将毕业生亲友代表信息报研究生处管理科。由于毕业生人数多,场地有限,每个学院限制2名亲友代表参加典礼仪式,请亲友团自觉配合门卫的检查和登记工作。

四、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1.按时报送参加典礼名单:各学院秘书须认真统计参加毕业生典礼和学位授予毕业生具体名单,并于67日之前报送到研究生处管理科,69日进行再次确认,名单确认后不得调整。学校将依据学院上报的参加典礼人数安排座次。

2.按时领取离校相关材料:615-19日办理离校手续,各学院秘书须于614日下午到研究生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并收取学生证在研究生处加盖纪念章。学生证丢失的须在新疆日报办理登报挂失手续。办理离校手续时,各学院秘书必须严格审核离校通知单,并查看学生证是否加盖作废纪念章,离校通知单章子不全者(研究生处管理科章子除外)和学生证未加盖作废纪念章不予办理,否则要追究学院相关人员责任。

3.按时报送档案邮寄地址:按照自治区要求,毕业生档案将由中国邮政EMS统一邮寄,各学院须做好档案地址的统计工作,并于616日之前将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到研究生处。

1)已经就业(单位可以接受档案)的学生档案发送到就业单位。

2)未就业的学生和已经就业但所在单位不能接受其档案的均邮寄到生源地相关部门。

3)不愿邮寄到生源地并找到档案接收单位的,也可以申请自行提档,需在备注中注明,并出具调档函或接收函于620日—22日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毕业生登记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邮寄详细地址等信息务必准确,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月底将通过邮政邮寄,7月中旬请各位毕业生自行查询档案是否送达。

4.户口办理要求:按照学校要求,毕业生户口不在学校保存,毕业生入学时迁移到学校的户口须迁回工作所在地或生源地。请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及时到保卫处办理准迁手续。

5.未尽事宜,另行安排通知。

 昆仑讲堂座位示意图 613.doc

 

                                                        研究生处

                                    201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