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7 浏览次数: 648

各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自治区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新教研办【20173号),现将2016-2017年度自治区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为自治区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类型分为科研类项目和国情区情调研类项目。自治区每个项目资助1-2万元,学校或导师须配套资助0.5-1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自治区立项结果为准。

二、申报对象

自治区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面向全校研究生(含博士生),以上项目不考虑2018届毕业研究生。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自治区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75日(75日集中审核纸质版申报材料,含以学院为单位打包的电子版),过期不再受理。各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

四、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能够严谨踏实的开展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研究任务;

3.申请创新基金的项目应是申请人相对独立的科研项目,必须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

4.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请一次自治区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曾以主持人身份获得过同级别基金资助的不再申请此基金项目。

5.若上一年度导师指导的学生科研项目未能按时结题,将取消本年度导师所指导学生的申报资格,望各学院严格把关,强化导师指导责任。

五、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

2.项目选题应围绕重大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或紧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战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申报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4.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资助和科研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5.项目研究年限原则上为1年,项目承担人须在毕业前须完成项目结题,未结题者撤销该项目的资助。

6.在项目申报时,根据最近几年结题情况,建议文科类研究生多申报与国情区情相关的调研项目,理科类研究生申报科研类项目。

7.申报材料包括:(1)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申请书》(套印一式5份,加页码)以及电子版(以姓名学院项目名称命名,发办公系统);(2)签字盖章后纸质版《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文档

8.所有材料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报送,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9.经导师推荐,学院严格把关,每个学院按照申报课题的可行性择优进行推荐。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每个学院限报5项(每个导师限推荐1个项目),导师推荐签字及学院审核后报送研究生处管理科。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通讯评审(不用学生答辩),通过评审者推荐到自治区进行再次评审。

六、结题条件

自治区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要求按照《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科研类项目原则上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国情区情类调研项目须提交高水平的调研报告一篇(不少于1万字),最终能否结题由专家组进行评定。

七、项目管理要求

1. 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2.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和资助。

3.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或追回资助:(1)学籍发生变动或不再是本单位研究生的;(2)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3)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实行课题结题验收制度。自治区科研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及时填写《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一式2份),附导师与三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专家(博士生项目至少有一位具有正高职称和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的评审意见,报研究生处审核、结题。校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采取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方式。

5.自治区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成果,均应标注“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验收材料。

6.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含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打印、复印费,图书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消耗材料费,为完成项目参加的学术会议费、必需的调研差旅费,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著作出版费及成果鉴定费等。资助经费不得用于购置设备及与研究项目无关的开支。

八、评审时间

学校将于2017710日前后对自治区创新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将于715日之前推荐到自治区进行评审,请相关研究生提前做好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九、填报要求

每个在校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自治区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请填写附件2:申报书,学院填报附件3:汇总表,然后报研究生处管理科。

为使本项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研究生做好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并按时推荐报送相关申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doc

附件2: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研究生处

20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