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7 浏览次数: 3411


关于做好2018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各学位点:

根据工作计划,现对2018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18217日之前,硕士研究生将完成的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审阅。硕士学位论文包括封面、声明、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附录(按需列入)、参考文献、硕士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后记。请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严格按照《新疆师范大学学位论文指导手册》的具体要求对论文进行审查。

2. 2018218-26日,导师审阅学位论文并提出能否进行预答辩的意见。

3. 2018227-35日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第一次反抄袭测试。请各学院于2018227日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处学位科。

4. 201836-18日,各学院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结束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预答辩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学位科,并将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录入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

5. 2018319-21日,研究生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按要求打印装订白皮论文和“评阅意见书”各2份,于326日前提交到研究生处学位科。白皮论文指论文封面不打印导师和个人姓名,论文后不附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致谢和后记内容。

6. 2018322-421日,对提交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第二次反抄袭测试、并送外盲审。第二次反抄袭测试未通过者取消当年学位申请,延期至次年。

7. 2018422-424日为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反馈和能否进行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确认时间。

8. 2018425-514日为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间。正式答辩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将根据答辩专家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其最终定稿按要求印制2份纸质文本,连同1份电子文档由研究生秘书提交研究生处学位科。

9. 2018515-520日为最终论文提交时间。520日至21日,研究生处学位科将对提交的最终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第三次反抄袭测试。第三次反抄袭测试未通过者取消当年学位申请,延期至次年。

10. 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评选。为了提高我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学校依据《新疆师范大学优秀硕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拟定于2018530日前后进行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以上各项工作的时间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及时督促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如果不能在201851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该生的毕业和学位授予将延至下一年度,其延期责任自负。

3. 2018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中学费没有交清者,请在201835日之前务必交清,否则,研究生处学位科将不受理其学位申请事宜。

三、其他材料上交的时间和要求

1.2018415日之前,硕士毕业生已发表的论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硕士毕业生将已发表的论文(知网可以检索到的,新疆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请各学院秘书严格审查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原件,并留存论文复印件。研究生处将随机抽查,如有不符,将严肃问责。

2. 2018415日之前,上报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论文发表情况统计表审核后签字盖章,上报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3. 2018415日之前,上报硕士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至A4纸)。学院需根据复印件核对本学院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包含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等),同时要求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仔细核对自己的各项基本信息,确保信息无误,确保后期打印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准确无误。

4.其他材料按照研究生处学位科下发的“正式答辩后所交材料”中的要求提交。

特此通知!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