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研究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05 浏览次数: 2869

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分院)是培训党外人士的重要基地,也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理论宣传、研究的重要部门,属中等院校体制,全额事业单位。为满足我院教育培训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现招聘6名师范类研究生,经半年教师岗位实习锻炼考核合格者将通过绿色通道正式引进。

一、招聘原则、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共招聘6名研究生,根据学院教学特点,招聘生以男性为主。具体为:思政及相关专业研究生2名,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2名,历史学专业研究生1名,自然科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对所学专业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2)有较强的社会调研和科研写作能力;

(3)语言清晰,表达流利。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试讲及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试讲及现场答辩、体检、纳入绿色通道引进人员岗位锻炼、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区内外院校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由应聘者本人于2018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到昌吉市北京北路原昌吉州党校院内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分院)投递简历,简历中须如实详细填写各层次学历、学位及专业情况,学历、学位证书需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详实填写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方式,报名不需缴纳报名费。联系人:朱晓燕主任  联系方式:18999547826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及试讲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届时将提前电话告知应聘者现场确认及试讲答辩的时间安排。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分院)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据的学历、学位证明报名。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试讲及现场答辩

专业试讲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集中分专业进行试讲,时间限每人30分钟,试讲内容根据专业需求由考生自定。

试讲结束后,将进行现场答辩,由考官根据试讲内容提出专业问题由应聘人员回答。

根据应聘人员试讲及答辩情况,由考官组成员当场打出试讲及答辩成绩,该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在合格分数线以内,各拟聘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试讲及答辩地点: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分院)二楼教室

试讲及答辩时间:暂定于2017年4月上旬

(五)体检

试讲及答辩结束后3日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委托有相

应资质的二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

经试讲及答辩、体检等程序后,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姓名、性别、毕业院校、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岗位等。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及公示无议的,签订半年期聘用合同,开始岗位实习锻炼。实习期间月工资3500元左右,并缴纳社保。半年结束时将对被聘用者进行考核,半年期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在校表现及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人员报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绿色通道引入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正式手续,按国家有关工资及津贴政策执行有关待遇。

四、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学院党支部、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昌吉州社会主义学院(分院)

20182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