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自治区级、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4-10 浏览次数: 1101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经项目负责人申请、答辩,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评审,2017-2018年度自治区级、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评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和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自治区级、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验收评审结果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1.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自治区科研创新项目负责人,请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结题报告,完善报告内容,于2019416日之前将修改完善的结项报告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处管理科,将报送自治区进行验收。科研项目需要将完整的成果复印件(封面、正文)套印到结项报告中,调研项目调研报告内容要完善,字数不少于1万字,格式须规范,调研报告须有封面、目录,发表的论文附在调研报告后面。

2.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合格的校级科研创新项目负责人,请按照评审专家意见认真修改结题报告,完善报告内容,于2019416日之前将修改完善的结项报告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处管理科。科研项目需要将完整的成果复印件(封面、正文)套印到结项报告中,调研项目调研报告内容要完善,字数不少于1万字,格式须规范,调研报告须有封面、目录,发表的论文附在调研报告后面。

3.自治区和校级项目结项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或合格,则项目负责人可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各类发票需要导师签字),请项目负责人规范填写经费报销申请表(附件2),于416日之前将经费报销申请表递交至研究生处管理科,签字后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4.本次结项评审中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终止的项目撤销项目资助资格;申请延期的项目待结题后才能办理经费报销手续,延期项目期限截止到20202月,项目到期后请主动报送结项材料。如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我处将对该项目做撤项处理。

附件1:自治区和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结果公示.xlsx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报销申请表.doc

  

研究生处

201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