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经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专家质询并综合评议,现将2017年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及2015年延期博士创新项目结项验收结果和2018年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
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相关要求
(一)2017年及2015年博士项目验收结果
1.通过验收的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两周内填写附件四:《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报销申请表》,办理剩余经费的核销工作。
2.评审结果为延期的项目,延期时间为一年(截至2020年3月30日),到规定时间仍未达到结题要求的,将撤销项目并追回已资助的项目资金。延期项目负责人需要加快研究进度,尽快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延期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本项目的指导,督促所指导博士生尽快完成项目结题。评审结果为终止的项目,撤销项目资助并退回已资助经费。
(二)2018年中期检查项目
1.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请按照博士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后续研究工作,尽快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确保所承担的项目如期结题。
2.需要办理经费核销手续的,请在两周内填写《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报销申请表》,办理经费报销相关手续。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评审表.xlsx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xls
附件3: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费报销申请表.doc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