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17 浏览次数: 4620

根据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短缺状况,经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教师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校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2012年2月2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12]33号文件批准、2012年3月31日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2]70号文件同意备案,在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基础上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7月隶属于伊犁州政府管理。
学院现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化工技术系、园林园艺系、旅游管理系、传媒技术系、音乐与舞蹈系、师范教育系、汉语言教学部和公共教学部等10个系部,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边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应聘人员工作地点
      奎屯市
      四、招聘范围
      全国应历届大学毕业生、公办学校非正式在编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高级专业人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及自治区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以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
      五、发布招聘信息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后期相关通知均从学院网站发布。
      六、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详见招聘计划表;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公办学校非正式在编教师和优秀民办学校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中、高级专业人员,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满足岗位条件要求 。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阶段。
      1.报名。填写《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交登记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根据专业要求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与《写作》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测试》占80分,《写作》占20分。
      4.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否则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7.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本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8.公示。拟聘用人员审定后,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9.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正式聘用人员与对应岗位等级在职职工享受同等工资及社保待遇。
      2.试用期。新聘人员报到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其中试用期二个月,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提交材料: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5.个人成果及所获奖项等能证明个人能力的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
      十、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我单位,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xjyyzyzp@126.com,报名电子版文件名和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应聘报名: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每人仅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纸质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止。
      考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思远楼201室
      邮政编码:833200
      联系单位: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992-6809010、0992-6809015

附件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3: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4: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