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调剂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0 浏览次数: 197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复试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调入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我校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专业,可接收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专业,只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专业,可接收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考生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我校只接受初试外语为英语、日语、俄语的考生调剂。

7.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8.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二、调剂时间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我校将在5月21日凌晨0:00正式开启调剂系统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专业开放时间不同。如需再次调剂,我校会提前发布信息,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官网。

三、调剂程序

1.登录系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调剂系统。

2.查询缺额。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申请条件。

3.填报志愿。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进行调剂并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36小时内)不能进行修改。

4.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考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已回复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请按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5.确认待录取通知。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四、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按《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复试结束3日内,学院在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咨询监督电话

我校将在本次调剂工作中正常上班时间)全程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做好调剂考生咨询的解答工作。

研招办咨询举报电话0991-4112165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0991-4113502

 


 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调剂专业一览表.xls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