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通知(第二批调剂)
发布时间: 2021-04-12 浏览次数: 20665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第二批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时间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我校将在2021年4月12日20:00正式开启调剂系统,各专业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各专业开放时间不同。本次需调剂的专业及拟调剂计划缺额见附件。如需再次调剂,我校会提前发布信息,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我校官网。

二、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剂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中调入专业对应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B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我校只接受初试外语为英语、日语、俄语的考生调剂。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9.我校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调剂。

10.在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学科(专业)自定的其他要求(见附件)。

三、调剂程序

1.登录系统。“调剂系统”开放后,考生凭网报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调剂系统。

2.查询缺额。考生在系统中查询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信息,特别注意查看该专业的调剂申请条件

3.填报志愿。符合相应专业调剂报考条件者可填报调剂志愿。考生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通过此平台进行调剂并为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志愿提交后在规定时间内(36小时内)不能进行修改。

4.确认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考生“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已回复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请按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按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不再保留其复试资格。

5.确认待录取通知。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再为其保留资格。

四、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办法按《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复试结束3日内,学院在官网公示考生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我校将在本次调剂工作中(正常上班时间)全程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做好调剂考生咨询的解答工作。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咨询电话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老师

0991-4112504

2

商学院

刘老师

0991-4112535

3

政法学院

徐老师

0991-4113686

4

历史与社会学院

穆老师

0991-4112643

5

教育科学学院(含原初等教育学院各专业)

张老师

0991-4623855

6

心理学院(原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相关专业)

乔老师

0991-4110506

7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吴老师

0991-4112602

8

外国语学院

索老师

0991-4112831

9

数学科学学院

刘老师

0991-4112601

10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老师

0991-4332589

1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艾老师

0991-4333264

12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麦老师

0991-4332078

13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郝老师

0991-4332295

14

生命科学学院

闵老师

0991-4332474

15

化学化工学院

李老师

0991-4332091

16

体育学院

郭老师

0991-4332064

17

音乐学院

尹老师

0991-4332115

研究生处招生科咨询举报电话:0991-4332532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0991-4113502。 


附件:新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调剂专业汇总表(二批次).xls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