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06 浏览次数: 4119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考试方式

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形势要求,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均采取网络远程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资格确认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已于2022年5月6日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官网公布https://www.xjnu.edu.cn/2022/0506/c11574a120920/page.htm。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5月17日-18日,教育科学学院联系考生,发放电子版准考证,考生须自行打印。

四、初试

(一)时间:2022年5月21日

(二)科目及构成

初试科目总共三门,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任选一)、专业科目1和专业科目2。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外语考试时长为100分专业科目1和专业科目2合并为一场考试,分科目、分时段组考并记分,每科时长90分钟,专业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180分钟。

     表1: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安排表

5月21日上午

5月21日下午

外语

专业科目1

专业科目2

10:00--11:40

14:00--15:30

15:30--17:00

(三)初试平台

考生第一机位使用笔记本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在考生正前方。视频和音频接入“钉钉”平台,使用“钉钉会议”进行;第二机位使用智能手机,摆放于考生侧后方45°,视频和音频接入“腾讯会议”平台。考生准备两部智能手机,一部作为二机位设备,另一部为备用手机,置于一机位视野范围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具体操作手册学院另发。

(四)考生端场所要求

1.考生须提前确定适于复试的独立、无干扰、网络稳定通畅的复试场所,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背景和桌面无杂物,光线充足。考试时,考生应面向电脑摄像头就座。

2.考生须设“双机位”,自行准备电脑和手机等设备,提前安装相关软件,测试网络、摄像头、麦克风是否正常运行,确保音视频传输画面清晰。

3.保证考试场所内无其他人员及与考试相关书籍资料等,一经发现,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五)初试成绩查询

2022年5月22日晚间公布初试成绩(或23日);考生可登录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网址https://www.xjnu.edu.cn/yjszs)查看相关通知。

五、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情况及我校2022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数,科学划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原则上按不少于1:1.2 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

六、复试

(一)时间

复试预计在初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由教育科学学院安排,另行通知。

(二)内容及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和科研成果评价三部分,三部分分值权重由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自定;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时长原则上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

1.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德。考生是否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了解考生有无违纪违法记录,品行是否端正;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态度及表现,以及诚实守信情况。

2.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等,综合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代表性科研成果数量、质量、发表文章刊物层次和级别)、综合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

(三)复试平台

使用教育部统一开发的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视频考试复试操作规程》(学院另发)。  

(四)复试组织要求

1.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复试领导小组要制定明确的复试方案。方案包括专业面试成绩、科研成果、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综合能力评定等;具体评分比例方案由学院自定,在专业复试前向全体考生公布。每位复试专家的原始成绩记录需由学院保留三年。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应对参加复试考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量化打分。外语口语测试由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负责组织实施。

五)复试场地要求

 1.专家端场地要求

1)学院应重视复试场地的安排,确保有稳定畅通的网络和录像设备。录像设备全程全覆盖、无死角、不间断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像。

2)规范复试场地布置,复试专家须面向电脑摄像头就座,佩戴口罩、工作证,保持间隔;复试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

3)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提前调试和技术保障。

4)复试现场要干净、卫生,应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对复试场地进行消杀和开窗通风。

5)复试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地。

2.考生端场所要求

同初试考生端场所要求。

七、录取说明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1.总成绩核算办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示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规则

报考专业领域内同一学习方式为单元,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博考试过程中缺考或作弊者。

4)博士报考材料造假者。

5)体检不合格或未体检者。

4.结果公示

1)学院复试结束3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考生复试成绩。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

2)学校在研究生招网站公示考生拟录取情况,至少公示1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专业、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情况,并提供监督举报电话。

5.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院提出复议申请。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进行研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当日报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审核后,正式录取为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三)调档

拟录取考生培养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定向考生须与本人工作单位、新疆师范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我校将为非定向考生出具调档函,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四)体检

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情况,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专业实际情况,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

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将在新生报到后由校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严格把关。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招生考试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 www.xjnu.edu.cn/yjszs/)查询。

九、监督电话

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招办咨询电话:0991-4332532

教育科学学院咨询电话:0991-4113231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1-4112037

 

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为准。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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