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自治区学位办《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以及《新疆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办法(暂行)》(新师校字[2020]109号),经校学位委员会2022年6月2日会议决议,学校拟撤销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和旅游管理(120203)两个二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5日至6月28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处、纪检监察室反映。
研究生处:0991-4112160
纪检监察室:0991-411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