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自治区学位办《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以及《新疆师范大学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办法(暂行)》(新师校字[2020]109号),经校学位委员会2022年6月21日会议决议,学校拟推荐增列艺术学理论(1301)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旅游管理(1254)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1日至7月4日,公示期如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处、纪检监察室反映。
研究生处:0991-4112160 纪检监察室:0991-411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