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及《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考生专业复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及出行准备。
一、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5-31日,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2025年我校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三、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所有考生填写《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附件1)。
3.考生学历材料
(1)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2)历届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纸质版。如果考生只取得学历无学位,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纸质版。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供材料。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历届考生还需提交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照片)及单位为考生本人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就业协议)。所有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签订《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承诺书》(见附件3)。
6.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供符合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提供定向就业协议书;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9.学院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即学院需要提交的各项材料。
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列入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学校将在新生入学时再次审核报考、录取资格,材料不全、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要求
1.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和随身物品检查。
2.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每题作答完毕需说明“本人已回答完毕”。
3.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违规处理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纪律,服从招生学院工作人员的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一)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
(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复试。
(三)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和电子设备参加复试。
(四)复试后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
(五)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六)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七)其他违反相关考试规定的情况。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资格审核和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严重舞弊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研究生处 2025 年3月18日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pdf
附件2:2025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3.定向就业承诺书(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填写).pdf
附件4: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现场报到联系信息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