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新师校字〔2018〕150 号)等相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学校共有2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退学相关手续。现对以下2人作拟退学处理。名单予以公示: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层次 |
107622018210434 | 姜程皓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理论物理 | 硕士研究生 |
107622020210689 | 宋古拉·吐拉拜克 | 音乐学院 | 音乐与舞蹈学 | 硕士研究生 |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10月22日。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学院提请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公告期满后,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991-4112159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