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化学、生物学一级学科 网上报考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09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校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化学、生物学一级学科招生报名及相关工作,特发布此公告,请考生按公告要求完成报考。

考生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www.xjnu.edu.cn/info/1022/19991.htm。

一、报名

2025年我校学术型化学及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均采用“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缴费者,不予参加复试。

我校本次网上报名仅接收化学、生物学一级学科考生,其他学科考生报名无效。

(一)报名时间

2025年5月9日16:00--5月18日23:59

(二)报名流程及网址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完成报名,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打印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平台下载打印),逾期不再补报。

(三)网报信息填写说明

1.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数据为拟录取时上报教育部的重要数据,报名系统关闭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如实填写。如因填写错误或不准确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报信息填写说明

①“考试方式”选项

考生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

②“报考类别”选项

定向就业:入学前须有工作单位且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的在职考生,考生入学后不调取考生档案。

非定向就业:入学前无工作单位且毕业后自主择业的考生,入学后须调取考生档案。

③“专项计划”选项

报考化学、生物学一级学科考生均为普通计划的考生,网报时专项计划选项选择“0-无”。

报考“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的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专项计划要选择“0-无”须在备注中填写“国际产学研用联合培养的专项计划”

④“报考导师”选项

请考生根据“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分配表”,选择意向导师。

3.网上学历(学籍)审核

网报结束后,须进行学历(学籍)审核。点击“学历审核”,报名系统会对所填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审核,如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请核对毕业证(学籍)相关信息。如仍未通过,请持国内学历的往届生及时在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上传,应届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考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网上缴费

报名考试费:300元。所有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进行缴费,未及时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者、放弃复试者、重复缴纳报名费者均不予退费。

(五)下载报名信息

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博士报名信息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一)材料提交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申请表》(附件1)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 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若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和就读学校研究生处(院)同时签章;考生若为非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章,定向就业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3.个人自述和研究计划书(附件2和附件3)

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历、知识储备情况、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报考动机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重点含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研究计划书(附件3)具体要求参见各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4. 《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

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报考导师不得是推荐专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学籍证明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

9.学术论文等各类成果复印件(影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实践类成果需提交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展览证书等)。

10.《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附件5)

(二)材料报送方式:

1.相关证书、材料原件请考生考试前自带,学院再次进行查验。

2.所有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相关表格应为原件)、影印件(扫描件或PDF版)按材料目录(附件7)进行排列装订整理,并报送我校。

①复印件(纸制版,表格应为原件)以A4纸打印,于2025年5月18日前通过邮政EMS邮寄(其它快递我校不予接收);材料邮递时间以邮戳为准。

②影印件(电子版)以“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考生姓名”为文件夹命名,内含“材料名称(上述各类材料)+考生姓名”的归类清晰的文件夹及文件的电子档,于2025年5月18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2025年博士招生各学院邮寄材料地址及联系方式(附件6)。

三、复试

我校“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暂定五月下旬,请持续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及报考学院公告。

四、其他

1.在报名或考试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工作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复试综合考核等均以教育部相关文件、我校及相关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