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接收工作选拔质量,确保接收工作公平公正,我校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收推免生人数不超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 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本科在读期间无纪律处分。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管理规定。
三、时间安排
1.9月21日9:00起推免生填报志愿。
2.9月22日10:00起,各学院给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相关面试工作。
3.推免生及时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接收面试通知的考生不予组织面试,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4.9月22日-29日,各学院学科专业组织综合考核。
5.根据各学院专业复试情况,我校给拟录取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研究生院审核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五、需提交的综合考核材料
1.《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新疆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核表》
3.提交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外语四、六级成绩单、MHK成绩单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4.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及各类获奖证书的电子版扫描件
请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各学院组织材料审核组对所有填报我校志愿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六、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推免录取后受到纪律处分或研究生入学时仍处于纪律处分期内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研究生院
2026年9月17日